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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普法|应届生求职有陷阱,懂法守法稳步前行

来源:贵州产业发展人才招聘系统 时间:2025-08-25 作者:贵州产业发展人才招聘系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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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求职有陷阱

懂法守法稳步前行

关注全景 与法同行

又到一年求职季,应届毕业生们怀揣梦想奔赴职场,却不知有些“高薪岗位”正披着羊皮,把法律风险和职业陷阱打包奉上,给所有应届生敲响警钟,找工作,真得把眼睛擦亮!

案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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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应届生小张被“传媒公司引流专员”岗位的“轻松操作、日结超300元”吸引入职。工作中,他按公司要求用个人社交账号发布诱导文案、引导用户进群,却不知所引流对象是境外赌博、诈骗平台。

2025年6月,入职仅3个月的小张,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对其依法传唤。经警方调查,小张引导进入群组的用户,均被进一步诱导参与境外赌博平台投注或电信诈骗活动,小张的引流行为已成为犯罪链条中的关键“获客环节”,其个人社交账号、手机、工作用电脑因涉案被依法扣押。

截至案件调查阶段,小张不仅面临刑事追责风险,还因涉案记录影响后续求职,原本规划的职场起步之路彻底中断。

新型求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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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P孵化、自由创业”= 给灰产拉人头

“IP孵化”“自由创业”类岗位,常以“个人账号运营+拉人头返利”为诱饵。表面是“新媒体创业”,实际要求员工为传销、诈骗团伙引流。

若引流对象为违法平台,员工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或因协助传销、诈骗,触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从犯”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

“跨境电商客服”= 给赌博/传销当帮凶

“跨境电商后台客服”岗位,包装为“国际业务支持”,实际让员工为境外赌博、传销平台处理咨询、引导充值。

此类行为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协助赌博平台运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共犯,即便员工“不知情”,若长期参与且获利,司法实践中易被认定“应当知晓”而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大厂内推”= 花钱买坑,甚至背锅

“缴纳推荐费,保进大厂”的中介陷阱,把你简历丢进公开招聘池(等于白交钱);或让求职者签劳务派遣协议“打杂”(薪资低、无社保);或提供伪造证明“走后门”。

中介伪造证明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求职者若知情仍配合,可能成共犯;劳务派遣中若企业不缴社保,求职者权益也将长期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步远离“踩缝纫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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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企业资质与合规性验证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查询企业工商信息,重点看经营范围(是否与招聘岗位匹配)、行政处罚记录(有无涉违法违规)、司法案件(是否卷入纠纷)。

若企业宣传“零门槛创业”却回避业务细节,或岗位薪资远高于行业平均却无明确工作内容,需高度警惕。

02

面试与入职合法合规 

要求企业明确岗位具体工作(如“引流”需问清引流对象、内容合规性),拒绝“模糊话术”。

入职当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薪资、试用期、社保缴纳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需依法缴社保。

保存面试记录、offer、劳动合同等文件,若企业要求“先工作后签合同”,需通过聊天记录、工作邮件固定劳动关系证据。

03

发现异常及时报警 

若工作中发现业务涉灰产(如引导赌博充值、拉传销人头)、公司没签合同没交社保,立即离职,并保存工作内容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

离职后,若企业拖欠工资或未缴社保,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若怀疑工作涉刑事犯罪,可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全景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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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求职是从校园到社会的关键一跃,法律意识便是护佑这段旅程的“铠甲”。面对“高薪捷径”需清醒,凡要求“模糊操作”“规避监管”的岗位,都是裹着糖衣的违法陷阱,切勿因诱惑失守底线。

合法就业是底线,维权意识是铠甲。若遇疑似骗局,务必第一时间保存证据(聊天记录、合同、工作截图等),及时咨询律师或劳动部门,让法律为职业护航,而非让职业为违法“买单”。

守住法律底线,第一份工作才是职业的起点,而非噩梦的开端。转发给求职的应届生,帮更多人避开“坑”,护好青春职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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